- 工作职责
教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审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方案、教学改革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规划、立项与管理工作。
3.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审定、组织实施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4.负责全院学生学籍、学历及学位管理。
5.负责全院学生的各级各类考试组织工作及学生考试违纪舞弊的处理;负责学生学科类竞赛活动。
6.负责全院各类教学活动所需公用教室的调度管理,负责全院教学运行管理。
7.负责全院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
8.负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院校企合作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