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x600轻工学部团委、各院团委、各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职能,更好地激发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和凝聚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青年成长做贡献,特决定于近期开展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3年3月
二、评选对象
1.各学院(部)学生会
2.全校2013年6月30日前在职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会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1)指导思想端正。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认真带领青年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2)组织建设完善。按照有利于联系广大同学、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工作力量的原则,合理调整、灵活设置学生会内部的组织形式,宗旨明确,制度健全,富有进取、创新精神,充分发挥作为党和学校联系同学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影响力及服务广大同学的工作能力。
(3)活动开展到位。积极承办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开展具有特色、学生参与面广的思想教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校园文化活动,为广大同学成长成才搭建良好平台。能结合本学院、本专业特点制定近期和长期的工作计划,重点突出,形成特色,效果明显,影响广泛。
(4)干部队伍优化。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时调整、选拔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上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乐于奉献;学习上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在各方面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考评内容(见附件一)
(1)学生满意度。该项满分100分,按15%计入总分。为引导学生会以同学的需要为根本工作指针,满足同学们的多种发展需要。考察学生对于所在院(部)学生会工作的满意程度特设此项考查。学生满意度测评采取由校学生会随即走访调研的形式,学院(部)学生会根据自查表对该项进行自查评分。
(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该项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总分。学院(部)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提交书面工作报告(3000字以内),并根据自查表进行自查评分。
(3)工作配合情况。该项考核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考核数据由每次活动的台账记载提供,各学院(部)学生会根据自查表对该项进行自查评分。
(4)个人或集体获奖情况。学生获奖作为加分项目,按20%计入总分。
3.评选程序
(1)自查自评。各院(部)学生会对照本办法要求,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情况逐项开展自查自评,于3月27日前将书面工作报告、《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会评选自查评分表》、获奖证明材料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北区6栋)。
(2)审核考评。校学生会对各学院(部)学生会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打分。对于获奖加分项目,以正式通知、文件、获奖证书为准,各院(部)须随同报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评项目以学生会工作台账数据为准。
(3)述职汇报。学校拟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召开优秀学生会评选会。各学院(部)学生会在评选大会上做8分钟以内的工作述职(须配合PPT或视频)及2分钟答辩,述职PPT或视频请于3月27日前拷贝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根据述职打分情况,结合前期考评情况,计算各学院最终总得分,并确定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会名单。
4.表彰奖励
根据自评、考评和述职情况,评选出4个年度“优秀学生会”,并在“五四”前后集中表彰。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是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努力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当。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有科目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此次评选)。
(3)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谦虚谨慎,能虚心听取同学意见,实事求是。工作中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承担责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5)须在2012至2013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
2.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要依照评选条件,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二),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被推荐人须认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三)。
(2)各学院(部)请于3月29日之前将《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三)、《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四),并以学院命名打包拷贝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院(部)学生会年度考评条例自查评分表;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
附件三: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四:湖北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会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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