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用技术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对接能力,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暂行)》(湖工大工程[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1.在学院从事教学满两年,且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系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3、人力资源部对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呈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
4、通过评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名单由学院发文公布,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7日前将《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QQ邮箱。
四、注意事项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合理调配师资资源,顺利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任务,2015年度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一次性征集完毕,逾期不补。
联系人:胡丽 QQ邮箱:306113678@qq.com
联系电话:59751858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请在校园网或工程学院QQ群下载)
1、《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