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与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建设情况,现将2018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申报新增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规范。
2.拟申报的新专业要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并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现有专业为基础,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
3.新专业的规划应充分考虑培养产业急需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同时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
4.鼓励学院在申报新专业同时,积极加强老专业的改造,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转型。
请各系部于5月8日前将《2018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表》交教务部教学与科学研究办公室备案,经学院研究确定年度新增专业后,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2018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表
教务部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