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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6-06 点击数:

各系部:

依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因我院为非省教育厅划拨经费高校,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规定,我院仅能申报的项目为指导性项目和专项项目。指导性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学院将资助0.3—0.5万元配套经费。专项项目省教育厅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5—1万元。其中专项任务项目仅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原则上为两课老师及思政工作人员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项目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学科范围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者应准确填写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我院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体要求有:

1、各类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3、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6、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所有课题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

1、2014年6月4日 教务部下发通知。

2、2014年6月4日-6月21日,请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1版),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3、2014年6月22日,以系部为单位集中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提交教学与科学研究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4、2014年6月24日-6月25日,教务部在初审后将为申报人分配账号和密码,申报人完成申报书的修改和网上填报。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后,教务部将对申报的内容进行在线审核确认,请申报人及时关注自己的申报表是否审核通过或是需要修改。

5、2014年6月27日,教务部网上提交申报数据。

联系人:全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59751986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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