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6-30 点击数:
各部门、各系部:
依照《消防法》规定,为确保消防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根据后勤保卫部工作安排,消防灭火器年度检验和维保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部门、各系部在2020年7月3日(星期五)之前将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室、档案室、仓库等室内所有灭火器搬至办公区域外公共走廊处(如果有走廊休息日时是封闭带锁的,那么请搬至封闭走廊外),以便于学院消防器材维保单位进行消防灭火器年检、换粉、维护等工作。
后勤保卫部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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